“…环境与人类活动交互作用的产物 [11] , 相关范畴的研 究可追溯甚远。但相对系统的有关土地利用结构 的研究则在 19 世纪后才渐入佳境。19 世纪前期, 德 国经济地理学家杜能对德国南部地区的土地利用 情况进行了研究, 并提出农业区位论下的土地利用 模式 [12,13] 。20 世纪中后期, 在全球人口、 资源、 环境 与发展的矛盾加剧的现实背景下, 土地利用结构研 究成为全球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。有关土地利 用结构的概念相对而言比较清晰, 蔡运龙 [11] 认为在 一定区域内, 土地空间上包含各种土地利用类型; 严金明 [14] 将土地的自然属性及其与各类用地之间的 相互关系界定为土地利用结构; 吴传钧等 [15] 提出, 土 地利用结构反映了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及 其内部的分配状况和比例关系。后来学者对土地 利用结构的概念作了细化和引申, 也形成了其基本 内涵。一般而言, 在一定地域范围内, 土地利用结 构反映了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规模、 比例、 空间位 置及相互关系。农村居民点用地是区域土地利用 的重要组成部分 [3,4] , 由其内部的宅基地、 乡村工业 用地、 餐饮服务用地、 村内公共活动空间、 公共管理 用地及空闲地等组成。借鉴土地利用结构的概念, 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是其内部用地的组成、 数量配 置关系及在空间上的组合状态, 是农村土地利用方 式的直观反映 [3,4,16,17] 。 农村居民点功能的概念源于土地利用多功能 性的拓展, 即同一块用地适宜多种不同的用途 [18,19] , 且不同土地利用方式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多样 的, 因而土地利用具有利用方式上的多宜性, 并由 于提供多样化产品而具有多功能属性, 即土地的多 功能性。尽管这种认识由来已久, 但土地利用多功 能概念的提出源于 1992 年联合国里约热内卢 "环境 与发展" 地球峰会提出的 "多功能性" , 并于 1998 年 首次用于农业 , 产生了 "农业多功能性" 概念 [20][21][22][23][24] 。 后来学者则将土地利用功能界定为人类通过利用 某一区域土地所获得的产品和服务 [4,5,10] 。任何地域 空间, 在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中, 必然要满足多 行为主体的需求, 形成经济、 社会、 生态等多种功 能 [13,18,25] 。由此, 多功能性的概念被应用于城市、 乡 村、 区域生态系统等多个领域 [18] [22][23][24][25][26] , 即农村居民点在 居民基本生活、 社会生产、 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任务 和作用, 以及发挥上述作用所产生的效能 (图 1) 。…”